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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要闻

巡察公告

稿件来源: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6-03-06 18:16:55

  按照十一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部署,2026年3月至5月,市委组建6个巡察组对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党组、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市政协机关党组、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6个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 项立华

  副 组 长: 杨安青

  巡察单位:市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17795266731

  电子信箱:szsxcz1@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 田兴海

  副 组 长: 陈国林

  巡察单位:市人大机关党组

  联系电话:18152376091

  电子信箱:szsxcz2@163.com 

  第三巡察组

  组      长: 叶  飞

  副 组 长: 王玉庆

  巡察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党组 

  联系电话:17795266751

  电子信箱:szsxcz3@163.com

  第四巡察组

  组      长: 刘俊民

  副 组 长: 何正华

  巡察单位:市政协机关党组

  联系电话:18095232471

  电子信箱:szsxcz4@163.com

  第五巡察组

  组     长: 黄琳琳

  副 组 长: 李树青 

  巡察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联系电话:19995020178

  电子信箱:szsxcz5@163.com

  第六巡察组

  组     长: 李建龙

  副 组 长: 马亚莉

  巡察单位: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17795266741

  电子信箱:szsxcz6@163.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等监督整改情况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统一寄至: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南路41号市委巡察办巡察科;联系电话:0952-2218779,邮编:753000。

  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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